根据江苏证监局发布的公告,南京新百(600682)因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措施。南京新百存在未及时审议及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等问题。
通报称,南京新百的子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对外担保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此外,控股股东三胞集团的资金占用事项也未按规定披露。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南京新百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对袁亚非、翟凌云、潘利建、唐志清、钱静等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南京新百需在收到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来源:江苏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