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西安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多家企业通过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登记”,领取了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项目的《不动产权证明》。
此前,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西安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提出“实施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的项目(剩余价款在一年内缴清),即可先行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登记”,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及后续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进一步助力企业项目“拿地即开工”。
《若干措施》发布后,西安高新区向区内企业积极宣讲,对有意向的企业项目积极辅导帮办,协助企业完善申报资料,快速办结不动产登记业务,便利企业项目快速办理后续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西安高新区将进一步落实好省、市不动产领域相关政策,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通讯员 于秋瑾 韩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