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6日—5月22日,长沙市人社局共收到长沙市12345政务热线工单1141件,本月累计处理工单3094件。通过对该时段工单的统计分析,结合各渠道人社业务咨询情况,提炼热点问题如下。
热点问题一
参加创业培训的流程是什么?
答:
参加创业培训具体流程如下:
1、通过“湘就业”微信公众号报名(路径:湘就业—创业专区—创业培训—报名参加培训)或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人社局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报名[可咨询所在区县(市)了解拟开班的培训机构];
2、按要求完成课程;
3、参加并通过相应项目的考试、考核;
4、领取人社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区县(市)创业培训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湘江新区:0731-88999074
芙蓉区:0731-84683277
天心区:0731-85899261
开福区:0731-84558655
雨花区:0731-85881512
望城区:0731-88059658
长沙县:0731-84018510
浏阳市:0731-83331616
宁乡市:0731-88981071 0731-88981043
热点问题二
是否有创业培训补贴?
答:
对以下人员可以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含中职、技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自主创业人员、有创业意愿的企业单位职工。
创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经培训补贴对象同意,由培训机构先行垫付培训费用,证书发放3个月内向当地创业培训主管部门代为申领创业培训补贴。
热点问题三
原单位有企业年金,更换工作单位后,新就业单位没有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原来交的年金可以取出来吗?
答: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社部令第36号)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有关规定:
1、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原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有管理机构的,按方案执行)
2、未达到年金领取条件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来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和信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