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在今年启动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应用试点工作基础上,召开试点推进会,选取福州、三明和漳州作为我省首批试点城市。
据了解,福建省首批试点城市覆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所有使用及报销环节,重点聚焦住院、门诊慢特病及普通门诊费用的报销业务。报销单位涵盖医保和商业保险两类场景,开票单位选取了10家医院和11家商业保险公司。
为推动试点工作规范开展,我省将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任务分工与实施步骤,全力保障省财政电子票据智能监管和跨省报销应用平台在今年11月底前正式上线运行。
据悉,试点工作将由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通过建立省市联动工作机制、跨省结对工作机制以及定期调度工作机制(每周有进展、半月有汇报、每月有成果),按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动。在信息安全方面,系统将严格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建立常态化运维机制,全力保障群众票据数据与个人隐私安全。同时,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积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漳州融媒记者 王怡婧)
来源:闽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