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首次联合发布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涉及家庭教育指导、分级干预矫治、帮教挽救以及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内容,该批案例是广东省公检法三部门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会商机制后的首批成果之一。其中,董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入选典型案例,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以经营为掩护实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在该案中,2022年3月至2023年7月,被告人董某某利用从事摄影工作之机,以少儿舞蹈广告招聘拍摄、测量身体并给予报酬或好处等为利诱,诱骗7名幼女拍摄裸体或隐私部位照片、视频,并对1名被害人实施奸淫。
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某奸淫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从重处罚;猥亵多名幼女多次,猥亵手段恶劣,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法院表示,近年来,少儿模特及相关摄影行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部分犯罪分子以教育培训、招募少儿模特等作为掩护,以小额钱款为利诱,对儿童实施强奸、猥亵犯罪行为。本案中,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警示教育培训、摄影等行业依法依规经营,同时也提醒学校及家长应当加强对儿童性安全防范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避免类似案件发生。
文|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陈虹伶 刘睿敏 刘瑞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