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网】
今年6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在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的田间地头,人们经常能看到永仁县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官排查沼气安全隐患的身影。
近年来,永仁县针对沼气池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以“深入一线、来到现场”为工作宗旨,常态化开展沼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检察建议强监督,制度支撑促落实
“最近,我们发现,部分沼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所反弹:有的村组沼气池防护盖破损,未及时修缮;有的池口无围栏、无安全标识。这些问题极易导致人畜坠池,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检察院吴检察官说。通过对全县7个乡镇现场调研充分掌握客观事实后,县检察院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一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沼气池安全隐患。”
为从根源上整治问题,县检察院积极协调,促成了“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职能部门、乡镇会商”的工作机制,制发了有关工作通知和应急预案,为精准履职提供了制度依据。
分类施治解难题 “八步管控”筑防线
除了制度支持,精准治理也是消除隐患的关键。“县里现有农村户用沼气池10830口,正常使用的有396口、闲置的有1220口、报废的有158口……”吴检察官边翻阅调研记录边介绍。为了精准治理,在县农业农村局的牵头下,永仁县形成了沼气治理“八步管控法”,将隐患整治、日常监管、教育宣传3个方面的工作具体化、规范化、清单化,让沼气池治理工作整体更具有可操作性。
“八步管控法”实施以来,永仁县逐步实现了沼气设施“在用规范、停用安全、废用清零”的管理目标。特别对位于村庄活动场所周边、村间道路旁等重点区域的“露天”沼气池,陆续设置了超过4500处围挡和标识,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兜牢底线。
农村沼气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动态工作,当前仍面临诸多挑战。下步,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将持续关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协同相关部门抓好跟踪问效,切实维护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幸福永仁贡献检察力量。
云南网记者 张广宇 通讯员 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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