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房时动力电的补偿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动力电的拆迁补偿应根据房产估价进行估算。这包括对动力电设施的重置成本进行计算,即重新购买和安装新设备的费用。
对于工厂内无法拆除的设备和设施,工厂应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以便进行折旧处理补偿。
厂内移动设备等设施的搬迁费用,由双方自行按搬迁数量和距离进行计算,并需双方同意。
如果提前搬家,可能会有额外的奖励费用。
如果工厂拥有合法手续且租地合同未到期,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因为搬迁会影响生产,从而造成损失,这部分损失在补偿中应予以考虑。
动力电设施的补偿可能包括单根电杆、双杆、拉线以及铁塔的补偿标准。例如,单根电杆补偿300元,双杆补偿500元;旱地每条拉线补偿100元,水地每条拉线补偿200元;每基铁塔在50平方米及以下补偿600到1000元,50到100平方米补偿1000到2000元。
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和法律法规来定,确保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对于因征收土地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应予以补偿,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权利。
综上所述,拆房时动力电的补偿应综合考虑设备重置成本、搬迁费用、提前搬迁奖励、合法手续和租地合同等因素,并参照当地的拆迁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计算和谈判。建议工厂在拆迁过程中,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与政府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获得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