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是指在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必要手段,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属于 违法阻却事由,即该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没有违法性或客观违法性,因此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如果侵害已经停止或尚未开始,则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防卫行为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能针对已经结束或尚未开始的侵害。
实施防卫行为的人必须是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正当动机。
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不能针对无辜第三方。
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不仅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社会应当鼓励的正义行为。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时,虽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法院在量刑时会依法予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总结来说,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自卫行为,它保护了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的合法权益,并且由于行为的正当性,实施者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