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商业保险的账务处理步骤如下:
通过保险公司与公司的协商,确定员工保险的费用金额。
保险公司要求公司签署合同,约定责任和费用,确定员工保险的有关责任。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保险费一次性向保险公司支付。
支付保险费支出:
登记在“实际支付费用”科目下,同时支出登记在“支付保险费”科目下。
如果有多种保险类型,可以按照每种类别独立登记,以方便查阅。
索赔收入:
当企业收到保险公司的索赔支付时,也需要登记记账,一般会登记在“收到索赔款”科目,也可以登记具体的保险费类别,以方便查询。
保险费支付:
应登记在应付账款中,直至支付才转入实际支付费用中。
收款:
对收到的索赔款保持谨慎,应当清楚区分货币应收与货币实收,以免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可信任性。
公司可以把购买保险的消息公布,让员工了解并从中受益。
定期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并对员工投保情况进行追踪维护。
购买商业保险: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支付其他类型的商业保险:
若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属于法定可税前列支项目,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若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法定不可扣除项目,会计入账可以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并入员工个人工资收入,此时需要纳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代付商业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第二种是企业负担这笔费用,这种情况下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纳税调整,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制作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为职工个人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储蓄性养老保险等各类保险,保险费支出应并入职工个人购买保险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代扣代缴。
通过以上步骤和会计分录,公司可以合规地进行商业保险的账务处理,并确保符合相关税务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