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发现您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已经过期三年未交,您应该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需要尽快补交交强险。根据规定,车主可以在交强险过期后三个月内,携带行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保险公司办理补交手续。
如果您的车辆在没有交强险的情况下上路,被交警查获,您可能会面临罚款。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并处以应缴纳的最低责任限额保险费的两倍罚款。
在补交交强险之前,不建议您驾驶车辆上路,以免被交警查处并受到罚款和扣车的处罚。
为了避免未来再次发生类似情况,您应该及时续保交强险,确保在保险到期前完成续保。
请注意,及时补交交强险并遵守相关法规是非常重要的,以避免可能的法律后果和罚款。